關于“雙證制”院校建設類專業學生對口報考崗位培訓考試的通知
川建培〔2013〕10號各市(州)住房城鄉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有關建設類專業“雙證制”學校:
為加強對我省建設類專業學生實施 “雙證制”教育的綜合管理,進一步規范“雙證制”教育行為,提高“雙證制”教育質量,根據住房和城鄉建設部《建筑與市政工程施工現場專業人員職業標準》要求、住房和城鄉建設廳《四川省建設類專業學生實施“雙證制”教育管理辦法》文件精神和“雙證制”院校評估專家組提出的建議,結合我省開展“雙證制”教育的實際,現將有關事宜通知如下:
一、實施“雙證制”教育的普通高等學校、高職高專院校,從2013年下半年起,其建設類專業在校生須按專業對口的原則報考相關專業崗位培訓考試。
高職高專類“雙證制”院校土建類專業報考崗位對應表見附件1。
本科類“雙證制”院校土建類專業報考崗位對應表見附件2。
二、實施“雙證制”教育的中等專業學校、職業高中、技工學校等,從2013年下半年起,其建設類專業在校生可報考除施工員、質量員、安全員等三崗位以外的其他崗位培訓考試。
三、“雙證制”院校在校生,在完成規定課程學習、經工種集中實訓(不少于120學時)并考核合格后,才能按上述一、二條規定報名參加建設崗位培訓考試。
四、普通高等學校、高職高專院校校內實訓場地要嚴格按照川建發〔2012〕28號文件中“建筑工程實訓設備及工位最低配置標準”執行;中等專業學校、職業高中、技工學校等,須在砌筑工、抹灰工、鋼筋工、模板工、架子工五個工種中選擇兩個及其以上的工種進行實訓場地建設、開展工種集中實訓。
2013年3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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